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2年第5号)等法规政策,现就河北省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河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920名(均为男性),其中消防救援队伍660名;森林消防队伍26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327名、退役士兵297名、招录社会青年296名。张家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招录名额,欢迎广大张家口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社会青年踊跃报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河北省户籍,非河北省户籍的常住人口需持有《河北省居住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五、公示及录用
招录对象考核全程不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考核费等。招录考核相关通知要求将以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网上公告和短信形式告知招录对象,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录对象不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311-89181234,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进行政策问题咨询。